5.政策加分。
(1)加分條件。
經組織選派或招募的服務基層大學生志愿者,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截止報名結束時未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的,以及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兩科成績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定向招聘崗位不享受加分政策。
(2)申報方式。
符合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提供所在區(市)縣出具蓋章的證明材料(內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證號、所屬項目計劃、服務單位、服務年限、考核合格、未被機關或事業單位錄聘用)、相關考核材料、服務協議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需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證書、《退役證》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待報名成功后于2013年11月8日17:00前交成都市錦江區人社局事管科辦理加分手續,咨詢電話:86673626。不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6.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2013年11月25日前通過成都市人事考試網及錦江人事人才網公布。
7.查分申請: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報考者,可于2013年11月26日至27日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向成都市錦江區人社局事管科申請查分。
(二)原件校驗。
1.校驗通知: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根據面試開考比例1:3,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校驗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與筆試成績同時在成都市人事考試網及錦江人事人才網公布。
2.校驗方式:原件校驗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及《應聘資格審查表》,并交驗應聘條件規定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定向招聘崗位的考生還需提供所在區(市)縣出具蓋章的證明材料(內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證號、所屬項目計劃、服務單位、服務年限、考核合格、未被機關或事業單位錄聘用)、相關考核材料、服務協議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原件校驗合格者領取《面試通知書》。
3.校驗要求:原件校驗時,如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將取消其面試資格,造成損失由本人承擔。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者,視為自動放棄。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而產生的空缺,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3.開考比例:1:3。
(四)總成績公布:總成績于2013年12月13日前通過成都市人事考試網和錦江人事人才網公布。
六、體檢及考核
依據招聘職位及招聘人數,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名單(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排序)。
(一)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費用由體檢人員本人承擔。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的3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到指定的原體檢醫院以外的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